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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210-0004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365bet盘口_365足球外围平台_Bte365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减税降费政策解读】365bet盘口_365足球外围平台_Bte365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王涛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28 16:27
        【减税降费政策解读】365bet盘口_365足球外围平台_Bte365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王涛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16:27 来源:365bet盘口_365足球外围平台_Bte365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公告规定的电子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指的是谁?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电子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持有商标)的企业。其中,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申报缴纳消费税。因此,只从事代加工电子烟产品业务的企业不属于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

        二、公告规定的电子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指的是谁?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电子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

        三、公告规定的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为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其中,电子烟有关定义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确定。

        四、公告规定的电子烟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电子烟生产(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36%,电子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

        五、公告规定的电子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纳税人从事生产、批发电子烟业务的,按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价格。其中,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以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含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的计税价格。例如,某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2022年12月生产持有商标的电子烟产品并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元,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6万元(100万元×36%)。如果该纳税人委托经销商(代理商)销售同一电子烟产品,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10万元,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9.6万元(110万元×36%)。

        六、公告规定的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在核算销售额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例如,某电子烟生产企业持有电子烟商标A生产电子烟产品。2022年12月,该纳税人生产销售A电子烟给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同时,当月该纳税人(不持有电子烟商标B)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生产销售B电子烟给B电子烟生产企业(持有电子烟商标B),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50万元。该纳税人分开核算A电子烟和B电子烟销售额,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6万元(100万元×36%)。需要说明的是,B电子烟生产企业将B电子烟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时,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如果该纳税人没有分开核算A电子烟和B电子烟销售额,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54万元〔(100万元+50万元)×36%〕。

        七、本公告规定的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按照本公告的规定,考虑到电子烟为新增消费税子目,为顺利开展纳税申报等相关涉税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从事电子烟生产、批发业务的纳税人办理消费税税种认定。

        (二)按照本公告的规定,自2022年11月(税款所属期)起,从事电子烟生产、批发业务的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消费税时,应按照调整后的《应税消费品名称、税率和计量单位对照表》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要求,填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八、本公告规定的电子烟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当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则需要使用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税务总局确定。因此,根据我国电子烟行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经商有关部门,暂定电子烟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为10%。

        政策解读机关:365bet盘口_365足球外围平台_Bte365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政策解读人:365bet盘口_365足球外围平台_Bte365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王涛  

        政策咨询电话:0563-5100080